(一)
建构职教教师标准框架,体现职教教师队伍类型特征
一是职业教育教师标准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保障。长期以来,职业教育教师在职前培养、职后培训、教师资格认定、职务晋升等标准上参照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执行,没有很好体现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类型特征。新时代,我们要从职前培养到持续专业发展,从教师到职业学校管理者(校长),从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兼职教师等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的全过程、全员和全方位构建体现类型特征的职业教育教师标准框架。
二是发布职业教育教师职前培养专业认证标准。2019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和学生发展等八个方面规范了职业教育教师职前培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增强服务职业教育能力。但随着产业升级、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国家要定期更新职教师范专业设置,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是印发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2022年,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作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任用和评价的基本依据。该标准以专业教师为主要对象,以师德为第一标准,按照两个发展层级(中职和高职),三级发展标准(初级、中级和高级)和四条通用标准的多维框架,构建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国家标准。这就要求各省市和职业院校在此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研制省市级标准和校级标准,加快“双师型”教师具体实施标准落地落实。
四是修订职业教育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教育部分别在2013年和2015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标准对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校长的职业化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职业教育是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领域的广泛运用。但是,经过接近十年的发展,职业教育也发生很大的变化,需要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研制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
(二)
完善职教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造职教教师队伍发展平台
(三)
深化职教教师管理改革,加快职教教师队伍制度创新
一是职业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供给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撑性保障。职业教育教师管理的制度供给,主要有职业资格制度、职业准入制度、岗位聘任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工资薪酬制度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开放灵活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增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活力是深化制度改革的目标。
二是加强职业教育教师聘任制度改革。按照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扩大职业院校的用人自主权,建立待遇能升能降、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聘任制度。在职业教育教师准入制度上,要强化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同时推进职业院校和企业双向人员聘任制度改革。在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在企业设立双师岗,职业学校选派教师赴企业跟岗锻炼和工程实践。设置职业院校银龄工匠聘任岗,发挥企业退休的银龄工程师、银龄工匠的作用,让他们成为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的鲜活力量。
三是加强职业教育教师评价制度改革。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积极建构职业教育教师多主体、多维度、分类别的评价方式。职业教育教师评价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从评价内容上看,要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要体现职业教育教师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要将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产品研发和社会服务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其次从评价主体上看,改变职业院校单一主体的现状,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培训评价组织多元参与的教师评价主体。再次从评价对象来看,要根据分类评价的原则,按照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完善评价办法。
职业教育的类型属性,明晰了其与高等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和联系,也指明了发展路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类型化发展的需要,加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制度建设,健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职教教师素质,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