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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中要处理好的五对关系
日期:2022-05-10 发布人: 浏览量:

4月22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要想把考核评价工作做好,需要考核评价的相关者,包括评价组织者、被评价者、专家等都能形成共识,而形成共识的最好途径无疑是探讨和交流。作为基层高校的管理者和此次绩效评价的被考核者,也想从被考核的视角,谈谈此次绩效评价中需要把握的五对关系。

一要处理好“总”和“分”的关系,既要看重总体目标达成度,也要尊重中期目标完成度。双高计划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均经过学校论证、省厅审核、两部备案,相当于学校和中央、地方签的“合同”。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所明确的5年总目标和年度分目标,既是施工图,也是进度表。是否能保质保量如期达到截至2021年底的预期目标,是对前3年建设的大阅兵、大检验,虽然受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各校理应克服困难尽全力完成。同时,整体进度不等同于每一项任务齐头并进,有的先快后慢,可以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有的先慢后快,可能在预定时间节点达不到预期目标,不同任务建设经费的使用节奏也存在快慢的问题,对每个具体任务目标的完成度、经费使用的评价,可能要分类考虑。特别是经费使用,要参考各学校预算规划和投入节奏,不宜简单以五年期总预期目标的 60%一刀切。因此,我们理解“建设进展缓慢,整体进度达不到预期目标的60%”中的“整体进度”就是指截至2021年底的前三年进度,“预期目标”就是指截至2021年底的前三年预期目标。

二要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既要进行定性评价,也要重视定量分析。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作为评价方法各有优势、也各有不足,对一项具体任务的绩效评价应该结合起来使用。如果绩效评价偏重定性,缺少数量支撑,可能会造成这项任务只注重文字提炼,不注重实际绩效,一方面被评价者在自评的时候可能对还在做、未做成的事情给予不符合实际情况评价,另一方面,评价者的主观因素对评价结论影响较大。但是如果绩效评价只偏重数量,缺少定性分析,可能会造成这项任务只追求数量上的达标,不注重内涵层面的系统性优化,难以产出有引领性、示范性的成果。

三要处理好“制”和“器”的有关系,既要形成适合自身的制度和模式,也要注重是否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性。“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建设,不只是为了提高建设学校和专业的水平,更是为了所有高职学校提供可复制的可推广的标杆和示范。因此,中期评价所反映的绩效,不能只看是否打造了一种校本模式、形成了一种校本案例,还要看是否在实践基础上构建了利于高职教育改革推进的全要素体系、形成了一套制度标准,为一校之“盆景”成为多校之“风景”提供可能,这也是每一个双高学校支撑发展、引领改革的应有之义。

四要处理好“实”和“理”的关系,既要具有实践意义,也要具有理论和学术价值。“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建设的绩效评价,不仅囿于学校对照建设任务和中期评价要求取得的实际成效、先进成果,还要评价学校是否能基于“源于实践、高于实践、引导实践”的理念,对工作实践凝练出理性思考和学术思想。评价一项任务的绩效除了实践成果,还可评价制度成果和学术成果,这样的绩效可能更系统、更完整。

五要处理好“常”与“变”的关系,既要实现共性的改革任务目标,也要体现学校因地制宜的创新个性。“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建设十大改革任务,是“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建设目标确立的基本框架,围绕其建设形成的中期绩效,是“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建设的“常”,体现学校高水平建设的规律性、共性。学校基于自身区域环境、产业环境、政策环境,在建设路径、方式、内涵等方面进行个性化选择所取得的绩效,是“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建设的“变”,体现的是学校高水平建设的特色性。在中期绩效评价中,既要考虑“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建设“常”的绩效,又要充分关注学校在建设中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创新。这些“变”的绩效可能在建设任务书预设的绩效之外,中期评价中对其给予充分关注和肯定,也许更能激励学校特色化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对学校而言,本次中期绩效评价是一次以评促改、自我提升难得的机遇。我们将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在全面复盘、精心总结、深刻提炼做好自评基础上,虚心接受评价专家的诊断把脉,认真研究补短找差、学优强特,为跑好“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建设“后半程”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