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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建设指南
日期:2023-09-07 发布人: 浏览量:

一、目标任务

创新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坚持“教随产出、校企同行”,“走出去”和“引进来”双线发展并有所侧重,持续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引领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服务国家外交大局。2023年启动建设100所左右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二、条件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已办学3年以上的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具备下列3项及以上条件的可申请成为建设单位:

1.有实质运行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具有较强的合作办学与交流工作基础。

2.国际化发展立足学校骨干(特色)专业,教随产出、校企同行,参与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项目,开展各级各类境外办学项目;参与建设海外应用技术学院、海外应用技术大学;在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一带一路”倡议等方面具有一定特色,取得良好成效。

3.学生出国留学(交流)和来华留学有一定规模,教师国(境)外访学交流工作有一定基础。

4.主动参与双多边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依托境外办学项目和机构,在开发国际化职业教育标准、教学资源和教学装备方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5.建立健全的国际化工作机制,有相对稳定、工作能力较强的国际化服务团队和专业教师队伍。

三、申报流程

1.学校填报(2023年9月5日— 9月25日):符合条件的学校,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按时填报相关信息。

2.省级推荐(2023年9月26日—10月20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校填报信息进行核实,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推荐学校名单。每省(区、市)推荐不超过6所学校,汇总盖章后通过平台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3.组织评议(2023年10月21日—11月15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根据各省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首批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建设单位。